中心各相关人员:
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及安徽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详见“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http://hf.cas.cn/xwzx/tztg/201307/t20130704_3892713.html)和“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安徽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hf.cas.cn/xwzx/tztg/201307/t20130704_3892712.html)。
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项目内容须符合“‘十二五’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220.178.98.52/zrkxjj/)的规定内容。
1、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即: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同时,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
2、面上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基金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3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省基金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及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3、同一申请者只能申报1项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为引导中心更多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中心鼓励和支持未曾获得过国家自然基金,院长基金等项目的人员申报省青年基金和面上基金项目。
安徽省杰出青年基金申报条件:
省基金杰青项目申请者应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
4、未曾获得其他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的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5、近三年来取得的重要科研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项(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作为前三位申请人承担过1项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973”、科技支撑计划子课题以上项目。
(2)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参与发表文章,或在《期刊引用报告》(JCR)一区的期刊发表1篇以上第一作者论文,或JCR二区以上的期刊累计发表5篇以上第一作者论文,或被SCI、EI、ISTP、ISR等国际四大检索系统收录15篇以上第一作者论文。(以论文作为申报条件的,须提供由具备国家一级查新资质机构出具的JCR分区或收录情况证明材料)
(3)作为前四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前三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
6、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经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性,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重要的科学意义,属前沿学科且为省内所急需,可带动相关领域的发展或人才培养。
7、安徽省杰出青年基金优先资助领域为生命科学、工程与材料学、信息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基础学科、医药科学及上述多学科的交叉集成。
8、主持过国家“863”、“973”、科技支撑计划等主体计划项目、以前三或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作为前二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由于省自然科学基金及省杰出青年基金采用限额上报的形式,需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推荐上报,请中心有意申请者将基金申请书电子档于7月20日前发送至综合办公室,具体遴选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邵淑芳 电话:0551-65591005
E-mail:shfshao@aiofm.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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